外国人的姓名与中国人特别是汉族人的姓名在组成、排列顺序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和阿拉伯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许多人在名和姓之间还加有父名、祖父名等,不少外国人的姓名多达三四个字节,甚至更多,而且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
欧美国家以及阿拉伯地区的人士基本上都是名在前、姓在后。唯一例外的是匈牙利人,他们和中国人一样,姓在前名在后。英美人士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william”是此人的教名,“jafferson”是自取名,“clinton”则是此人的姓。
但在很多场合,中间的自取名往往略去不写。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w.thomson等。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士一样。妇女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marie white女士与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marie davis。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两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两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法国人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de caulle戴高乐,la fantaine拉方丹,le goff勒戈夫等。妇女姓名,基本与英美国家相同。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两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casimir comez oflega,此人的名为“casimir”,父姓为“gomez”,母姓为“ortega”。虽然绝大多数西班牙人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一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 fran-cisco 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他的第一节名字加父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