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塔吉克族有服丧习俗。塔吉克人家中长辈亡故,男人头缠蓝布或黑布,女子披蓝色或黑色头巾,禁穿红衣服和花衣服,年轻女子禁戴首饰。丧家一周内不换洗衣物,男子两周内不刮脸、不剃头,一两年内不举行婚礼及其他娱乐活动;未经死者家属许可,村里其他人家亦不能举行婚礼和其他庆祝活动。直系亲属戴孝半月、一月甚至一年。肖公巴哈尔节大扫除丧家例外。
山靴。塔吉克族男女以往都穿家中织制的长筒毛线袜,冬季则穿长简毡袜,外穿自制的高筒尖头软底皮靴,即山靴,一般染为红色。靴筒用野羊皮缝制,靴底用牛皮、牦牛皮或骆驼皮制成。这种靴子很轻,防寒防水,不论骑、行、攀、涉,都轻便耐用。现在大都用机器缝制。
女性发饰。塔吉克族女性的库勒塔帽和服饰有年龄之分,尤其是已婚和未婚之分。塔吉克族女孩一般在1-2岁举行剪发仪式后,即开始梳发辫。未婚姑娘不留鬓发,4条发辫上不佩戴纽扣等饰物,常用小铜链将辫梢联结在一起,佩耳环、项链、胸饰。已婚少妇,梳四条长辫,辫上各缀大的白纽扣或缀一排白色纽扣或银币;戴耳环、脸饰、项链和发饰。中年妇女留鬓发,长与耳垂相齐,头发由正中分开,梳成两条辫子,辫梢缀以银线和彩线缨等物。老年妇女留一条长辫,不佩戴饰物,出门时,帽外加披方形白色大头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