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第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蒙古族的家庭中,形成了门第观念。门第是家族社会地位的标志,为了使自己的家族成为名门贵族,就要通过血亲和姻亲的关系,来高攀权贵。例如,仅科尔沁部在清代就有15名贵族女子被选入宫中做后妃;清廷也有122公主下嫁科尔沁部。家族的门第观念,在蒙古族中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
族权观念由于对父系血统的重视,在蒙古族的家庭中,就形成了特殊的族权观念。男子在生产和家庭中,都处于支配的地位,在一个大家族中,辈分最高的男人是家长,他能支配家庭中的一切,他如果故去,则由最长辈的女子管理家务。但家族中的重大庆典和祭祖,则由男人主持,不准由女人担任。在家族中,如有子女分家、财产继承等事宜,都要由族中的长辈男人出面处理。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蒙古族的女人都是能吃苦耐劳的贤淑女人,她们很有管理能力。在《出使蒙古记》一书中,对她们从事的繁重劳动,有如下的描述:“她们赶车,将帐幕装车和卸车,挤牛奶,酿造奶油和呼鲁特(奶干),鞣制和缝制皮毛。”还要“缝制鞋、短袜和长袍”。蒙古族的女性,在家族中是有着特殊贡献的人。
从历史演进的情形看,早期蒙古族的大家庭多,追求的是“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儿子长大娶妻,也要在一起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观念改变了,大家庭逐渐瓦解,家庭的类型已是个体的小家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