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达斡尔族的族规家法具体执行由穆昆合议决定,只有成年男子才能参加穆昆会议。穆昆达是由民主推举的,穆昆会议由穆昆达来主持。族内重大事情都由穆昆会议议定,如无子嗣的家庭所抱养的异姓养子,必须经穆昆会议议定,才能被接纳归入族谱;对族内违背族规家法的族人,由穆昆会议根据其违规乱俗的情节轻重,议定对其如何惩罚,可以分别给予严厉批评警告、游屯示众、当众体罚、开除莫昆籍,直至死刑等形式的惩罚。
达斡尔族中流传这样的俗语:“习惯法比啥官都大。”在习惯法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八旗高官、皇帝侍卫、功臣之子、皇亲国戚,谁违背了习惯法,只要穆昆会议议定,便要进行惩处。例如:从前,德部勒莫昆的世袭佐领岱丰嘎,因其不执行穆昆会议议定的各户做篱笆隔离田地与牧场,以此来保护庄稼的决定,穆昆会议便对其处以鞭刑。岱丰嘎虽身为世袭佐领,他也必须要服从习惯法。达斡尔人最嫉恨偷窃,如有人偷了别人家的庄稼,穆昆会议议定令其背着偷来之物,到被偷者的家门认错,并要大声喊:“我偷了庄稼,别人不要跟我学!我今后再也不这样做了。”如果不喊,就杖打勿论。达斡尔族中的族规家法以前有死刑。例如:郭贝勒哈拉满那莫昆的明喜,是清廷的头等侍卫,他的儿子克某随父移居北京,但是他经常惹是生非,其父便把他遣回原籍海拉尔。他回家乡后,仍恶习不改,竟兽性发作,强奸弟媳,莫昆会议便议定将其处死,然后伪报病故,但不按病故惯俗发葬,因其违背了族规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