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穆斯林严格遵守《古兰经》规定,禁食猪肉和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兽,认为猪是不洁净的“秽物”。禁酒,禁食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一切动物。肉食为反刍的吃草的兽类、吃粮食的禽类,如牛、羊、驼、鹿、兔、鸡等以及水中的鱼虾为主。伊斯兰教认为世界上一切万物皆属安拉,生死皆由安拉掌握。除鱼虾外,都要经阿訇下刀(宰)才能吃。宰牲时,牲畜宰口须面西,宰者须念“太思米”(即“奉安拉之名,安拉至大”这句赞词),未念“太思米”而宰的动物不合教法,不可食。
回族穆斯林除禁忌的食物外,一切生活准则都依《古兰经》而令行禁止。《古兰经》禁止崇拜偶像,即严禁除安拉以外的一切精神崇拜、物质崇拜、具体抽象的事物、人物、特权崇拜,故回族对任何人或物不鞠躬,不叩头(拜);家中忌挂有人物形象或飞禽走兽的字画,家中挂有人像,在念经、礼拜时要用纸或布盖上。
严禁一切危害个人、社会、生命、财产,摧毁人类尊严,败坏道德,扰乱治安的非情、非理、非法的行为,如巫卜、算命、淫乱、偷盗、说谎、自杀、赌博、诬陷、奸淫、背谈、嫉妒、吝啬、高利贷剥削等。
修厕所,忌蹲位东西向;进入清真寺忌抽烟;在语言上,对食用的畜禽忌说“肥”,而说“壮”;忌说“杀”,而说“宰”;相互间不用禁忌物来比喻。
酒席上除祖孙辈可同席外,叔侄辈不能平起平坐。
回族素有注重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有许多清洁的措施。净身时,必须用洁净的水以淋浴式冲洗,回族称之为“不用回头水”。平时生活中,保持定时剪指甲、理发、修胡须等良好的清洁卫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