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人分居于云南省德宏、临沧和思茅等地。德昂族男女14岁以上就可谈恋爱,他们的恋爱方式有两种:
一是一群小伙子对一群姑娘的集体社交活动。男女双方都有自己的带头入,他们都是利用节日、婚礼等场合集体对歌来寻找意中人。
二是当小伙子钟情于某个姑娘时,就在夜幕降临时或月色皎洁的夜晚,走到姑娘的竹楼前,轻轻地吹起芦笙或弹起小三弦,低声吟唱。
姑娘听到了声音,便赶忙起床,准备好茶水,轻轻地打开后门,然后返回卧室。待小伙子进入火塘一侧坐下后,姑娘才走出卧室,请小伙子喝茶、嚼烟,小伙于也从小筒帕中取出烟盒回敬姑娘。
这时,姑娘的父母和兄弟都自觉地避开或睡去,留下这对情人用对歌或吹葫芦丝倾吐相互之间的爱情,直到公鸡啼鸣方散。
临别时,如果男方有爱慕之意,便故意将烟盒留下。如果是一般感情,姑娘就将烟盒还给对方。如果男女双方都有意继续交往,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后,爱情成熟,男方正式送给姑娘一包烟丝,配上沙基、芦子、石灰(嚼烟用),用红绒线扎成一包,由姑娘交给父母,或挂在姑娘的床头。
如果父母收下礼物,小伙子就高兴地请父母托媒人前往说亲,但女方父母即使同意婚事,也要试验男家是否有诚意,直至男方前来说媒两、三次,表示了诚意,父母才应允女儿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