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以前,锡伯族一律实行火葬,以后受其他民族影响改为土葬,土葬保留部分鲜卑人的特点,土坑中放木棺,尸体仰身直肢,平放入棺。每一家族都有固定的坟茔地。老人临终前,子女一律尽可能招回给老人送终。老人不能死在炕上,咽气前要抬到屋地中间搭好的床上,由儿子给老人穿好寿衣,擦洗脸身,剪指、趾甲。老人咽气后,立即把门打开,放死者“灵魂”出去。长子要到房西烟囱前高喊三声:
“我爸爸(或讷讷)西方大路!”谓之指路。指路后方允许全家大小放声痛哭。将死者停好后,便给亲友报丧。亲友陆续前来吊唁,给死者叩头烧纸,死者长子则跪在尸体旁给吊唁者叩头还礼,谓“孝子头”。全家穿孝服。停放二三日,叫“小殓”,一般要请喇嘛诵经超度亡灵,有钱的人家还要请鼓乐。
停放期满便择吉日“大殓”,尸体入棺,停放堂屋或院中。大殓后少则停放三日至七日,多则“七七”四十九天。送葬前夕要“辞灵”,向死者告别。
停放期满便择吉日“大殓”,尸体入棺,停放堂屋或院中。大殓后少则停放三日至七日,多则“七七”四十九天。送葬前夕要“辞灵”,向死者告别。
出殡必须起大早,长子摔丧盆,打“灵头幡”引路。下葬时,一律头朝西北。必由长子埋第一锹土,再由众人动手埋成坟,众亲人叩头烧纸。然后子女脱去孝服,男的腰系一白孝带,女的头包白孝条。送葬人必须在日出之前完成一切,并返回家里。回家后要将死者枕头到大门外烧掉,请帮助送葬的亲友吃“回灵饭”。
葬后七天为“一七”,传说死者回来站在烟囱上看望家人,所以要在烟囱下为死者烧化纸钱,并供红糖馅饺子,谓之“上望”。事后儿子、儿媳抢饺子吃,吃者吉利。但女儿无论出嫁与否,均不准吃。以后逢七都要烧纸,烧到“五七”或“七七”。死者子女要守孝百日,妻子守孝三年,丈夫守孝一年。
建国后,丧葬中的繁琐程序大部分废除,均实行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