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的婚恋方式和特点是实行单向姑表婚,即姑家男子必须娶舅家的女子,但舅家男子不能娶姑家的女子。所以景颇族称岳父为舅父,岳母即舅母,公公与姑父同称,婆婆与姑母同称。在景颇族婚恋习俗中,严禁同姓男女发生婚恋。
恋爱。景颇族青年男女恋爱是自由的。景颇族把自由恋爱称为“宋佐佐”。当女儿长大以后,父母便让他们各自另居一室,外村青年男子可到姑娘那里串门访问,父母不加干涉。青年男女虽然有恋爱自由,但结婚并不自由,一般均由父母包办。
弄婆恩,意思是“迎亲”。当男方选定对象后,放出消息要娶某女,试探女方父母的反映。如果父母不反对,即为默许。男方就选定日期,通过媒人正式娶回;或在夜间将姑娘强行拉走,藏于媒人家,然后通知女方父母议定聘礼,择日举行婚礼。如女方父母不同意,则另行择婚。
婚礼。新媳妇被接到男方村寨后,不能直接进入男方家,首先要在媒人格萨家落脚一夜。据说,这样可以免除姑娘把娘家的鬼魂神灵带到男方家里。举行婚礼时,首先由两名敬酒人向在媒人家休息的新娘敬四次酒。第一次表示欢迎新娘的到来,第二次表示请新娘好好休息,第三次表示请吃好饭,第四次表示已准备周全,请新娘到新郎家。
新娘到新郎家后,敬酒人又从新郎家出来再次向新娘敬酒。这种敬酒,实际上是婚礼的程序。第一次敬酒表示欢迎来到,第二次敬酒表示请新娘入席,第三次敬酒表示要让新娘向各位宾客敬草烟,第四次敬酒表示婚礼的第一个高潮“公巴莱”即“过草桥”仪式的开始,这是景颇族结婚仪式中不可缺少的习俗,而且是最重要的礼仪之一。景颇族所谓的“草桥”,即在新郎家的门前,为结婚仪式而临时搭起的独木桥。新娘妾由新郎的弟弟或侄子牵着右手过草桥。当新娘来到正门竹楼楼梯门前槛外,在那里等候的婆婆,会把手镯或银项圈给新娘戴上,表示认儿媳。然后,将新娘引入公婆住的房里。
傍晚,新郎新娘亲朋好友吃喝嬉闹,歌手们合唱起古老的《结婚调》祝福,歌声彻夜不停。
婚后男方还要向女方家里举行“膳丁”和“看追”仪式。10天后男方带上新娘到岳父家举行“膳丁”礼,去时要带上“啤冈”酒,糯米饭,熟鸡蛋,舂菜,以此表示生米已煮成熟饭,已成一家人,婚后相亲相爱,人丁兴旺。行了“膳丁”礼后新娘一人留在家里短住。一个月后再送一次酒礼称为“看追”,礼品与送“膳丁”基本相同。
离婚和再婚。结婚后如夫妻感情不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调解离婚纠纷,均由寨中长老出面。如果调解顺利,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由男方送给女方一把长刀、一杆长矛,其意是:“今后各走各的路,绝不反悔”。丈夫死后,妇女不能改嫁他家,而是必须在丈夫家中转嫁给丈夫的兄弟、叔伯或侄儿,即所谓转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