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苗族一些地区,若婚后三年未见生育者,即请巫师主办“讨命”仪式。具体过程是:
家人杀一头四五十斤重的小猪(经济条件好者,则杀一头水牯牛),以邀请儿孙满堂、有男有女的乡邻亲戚来参加。
参加者每人送主人家一元二角钱(或一角二分钱),意占十二生肖。仪式相当隆重。巫师用茅草扎一个如真人般高大的茅草人,身上套着花大绸长衫,作为告央(苗语主管送命之神)。告央面前摆一用木板、树棍、茅草等扎成的供桌,上供糯米饭、鱼、肉、酒。
参加仪式者在主人家大吃大喝,猜拳行令,说吉利语,至晚方散。傍晚,巫师脱去茅草人身上的衣服,将其和供桌一道送到保寨树或风水树下,捆于树干上,讨命仪式即告结束。
妇女怀孕后,家人便把芭茅、荆棘、破网捆成一束,挂在门楣上。与芭茅、荆棘、破网挂在一起的还有旧耙或铧口等铁器,苗语称为“嘎牛洛丢”,即避邪物,以此保护未出生的小生命。
孕妇临盆时,产妇房中的地板上置有稻草、旧衣、破布等,产妇仰躺于上,由本寨接生婆负责接生。婆婆、妯娌及本寨中年以上妇女均在旁守候。这时,男性概不得入内,以防婴儿害羞不出来。
婴儿下地时,接生婆先辨认性别,大声通报,并用一锋利竹片割断脐带,把婴儿包裹在事先准备好的旧衣服里。
婴儿的胞衣(胎盘),用其父母的一只旧布鞋装好,由父亲亲自动手,埋于住房的中柱底下。
妇女生育后,就是坐月子,不下地干活,也不煮饭,只在室内哺乳婴儿或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直至满月。产妇生产后的第一顿饭,先由丈夫喂几口,以期产妇月子期间平安。
对产妇的调养,是用一小鼎罐煮饭,他们认为这种饭没滤米汤,有营养。菜肴主要是鸡、蛋、猪肉。有的鼓励产妇喝酒,不善饮者,以甜酒代。产妇在坐月子期间,不能串门,不能脚踏他地。白天可在自家庭院出入,晚上一律不让出门,以免撞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