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暹罗王国的推动下,国际社会开始把分布于各国的傣泰统称为“泰(thai)”;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政府将分布在各自境内的傣泰分别命名,在泰国、 柬埔寨、越南等国仍被称为“泰(thai)”,在老挝被称为“佬(lao)”,在缅甸被称为“掸(shan)”,在印度被称为“阿萨姆(assam)”,在中国被称为“傣(dai)”。下面我们为你详解我国傣族的风俗习惯。
傣族由于分布地区比较广,各地傣族在社会发展上也有所不同,因而在思想观念上也略有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婚姻与家庭的观念上。
滇南地区
滇南地区的傣族,解放前还保留着较多对偶婚的残余,表现为家庭和婚姻关系不是很稳定,结婚、离婚比较自由。但由于家族和村社的存在,青年的婚姻直接关系他们对家族和村社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需要家族长和村社头人的同意。
男女双方恋爱成熟,男方即请自己的舅父、姨母前去女方提亲。这时,女方父母一般照例不发言,由家族长和本村社头人答话,询问“上门”年限和如何宴请亲友等,经族长头人认可即可结婚。婚后男方必须如约到女家劳动数年才能把妻子接回。另立家庭时,由村社分给“份地”。假若双方意见不合,征得头人同意,互递一对蜡条就算办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离家数月没有音信,女方可以另找配偶;一方死去,不管年纪多大,也要办离婚手续,即以蜡条一对放在死者棺上,将棺材送至楼口,即表示与死者离异。
滇西地区
滇西地区的傣族,家庭婚姻具有更为鲜明的封建色彩,婚姻完全建立在买卖和包办的基础上。一般彩礼合三百元,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要负担“开门钱”、“关门钱”、“拜堂钱”、“佛爷费”、“认亲费”、“媒人费”等,达十几种。这实质上成了妇女的身价。
不少家庭贫困的青年男子,由于无法负担这一笔费用,便采取了偷亲、捡婚的形式,即男女双方感情成熟后,确定“抢婚”日期。男青年陪其伙伴,身带砍刀、铜钱,到预定地点埋伏,待姑娘走来,“抢”着就跑。姑娘假意呼喊通知家人,男方将铜钱撤下逃去。既成事实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邀请头人、亲友会商解决,聘礼定后,才正式过门成亲。
此外,在滇西地区的傣族,入赘的现象也较普遍,但在性质上和滇南地区的傣族已完全不同,它不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而是封建婚姻的产物。入赘的人社会地位极低,他们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