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婚礼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及发展过程。在17世纪以前大体是“男归女家”,从妻居,有母系服役婚特点。史载:其婿须与岳家佣作三年,不予工资(仕宦除外),岳家专设“婿屋”给女婿和女儿居住。到一定时期后,再选定“吉日”带妻回男家,此时才举行婚礼。17世纪以后逐渐实行“女归男家”。故其婚礼至今有自己民族的独特风情。婚礼仪式分两次进行,有新郎婚礼和新娘婚礼之分,而婚仪又基本按中国古时“六礼”程序进行。择婚论家世门阀、经济条件及对方家风、本人品行,一般不甚考虑男女之姿容与年龄,故昔时常有老夫少妻现象。同姓不婚,有亲属关系者不婚,服丧期间不能嫁娶。
通过媒妁之言,双方家长及本人同意,选送点礼品给女方,即“纳彩”意。男家主婚人率其予至女家,正式求婚向女方家长行一叩首礼,谓之“拜识”。次日问清姑娘的姓名、年庚,用以卜婚,即问名礼。女方如同意,双方交换庚帖。男家把“四柱”交女方。所谓“四柱”是一张写有男子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白纸,女方接“四柱”之后,便与自家女儿的“四柱”和“富合”相对照。所谓“官合”,是把待婚男女的“四柱”同五行相对照,占卜吉凶的方术。四柱如与宫合相谐,即可订婚,否则以为不吉,如看四柱时,若男子生于庚戍是属狗的,女子生于甲寅,是属虎的,便认为男子会受女人气。在朝鲜族习俗中,以为“官合”不谐,不能成婚,此俗与汉族的“看八字”合婚是一个道理。
如婚姻相合亲事已定,新郎家向女方通知吉期,是谓“纳吉”。之后是“纳币”,新郎家送青缎、红缎等衣料及装饰品给女家。再后是“请期”,新郎家把择好的婚期以书面形式送至女家,如女家同意,即按时迎娶。最后是“迎亲”成礼。表现出朝鲜族独特风情的是,婚礼仪式分两次进行,有新郎婚礼和新娘婚礼之分。新郎骑马迎亲时,先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叫新郎婚礼;三日或一日后,新娘乘喜车与新郎同归夫家,叫新娘婚礼。新郎婚礼按奠雁礼、交拜礼、房合礼、席宴礼等顺序进行。
迎亲之日新郎绝早起身到祠堂参拜,并向父亲陈述自己即将结婚的事实,父亲则叮嘱儿子:“迎回妻子,延续香火,继承祖业。”儿子则表示诚恳接受训谕,谨遵父命。之后新郎出发亲迎,婚礼先在女家举行。迎亲的队伍首先有一手牵木制彩雁模型(用红布包着)的人,称做雁夫,走在新郎前面。新郎身骑白马或乘轿排在中间,后边跟随亲戚及荷夫,或车或马或步行。送亲人中除伴郎外,必须有新郎的爷爷或伯、叔等长辈,他们被称为“上宾”、“贵客”。新娘到新郎家的时候,同样也必须由长辈陪送,以示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