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是汉字正规字体之外的一种书体。草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其书写快捷,还在于它的书法艺术魅力。在所有的书法形式中,草书所表现的强烈的抒情性和独特的艺术性,使历史上无数大师为之倾倒。
相对于常见的篆书、隶书、行书和楷书而言,草书的种类和名称比较繁复,但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今草和章草。狂草是隶属于今草的一种字体。狂草一改以往书法形式的特点,突破了“横行”和“纵列”对于篇章的束缚和要求,通过把字的结构拉长缩短,扩大缩小,把字的笔画中的提顿、缓急、轻重、干湿、浓淡等特点发挥到极致,使书法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出无限的表现能力。欣赏狂草作品,必须靠生活中所获得的领悟和经验去感受文字中所蕴含的艺术张力。
狂草的最大的特色就是“狂放”,书写者往往是充满激隋,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下完成其创作的,读者能从墨迹中隐隐地感受到某种情绪的延伸,这其实正是一种表现主义艺术的特点。可以说“狂放”也把草书的神韵上升到了一个高度。如果说篆书、隶书、行书、楷书里面有一种人工的美感,那么狂草则体现了更接近自然的艺术境界。篆、隶、行、楷所表现的是外貌,而狂草所表现的却是精神。
虽然在章法上是一脉相承,但狂草在今草的基础上将点画和结构连接在一起,字与字之间连绵不断,整篇文章形成了“一笔书”的模式。
狂草,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相传今草是汉朝的张芝所创,张芝一生品性高洁,不追求功名利禄,所以史书上关于他的记载并不多,对于张芝所创的“一笔书”,张怀瑾在《书断》中有这样的评价:“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如行云流水,拔茅连茹,上下牵连,或借上字之下而为下字之上,奇形离合,数意兼包”。当时的人喜爱他的书法甚至到了“寸纸不遗”的地步。这为后来狂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到了唐朝,由于经济和文化的发达,书法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相继出现了多位书法名家。其中就有两位善写草书人物,这就是著名的张旭和怀素。他们被后人称为“草圣”。
张旭,字伯高,江苏苏州人。他的狂草千变万化,如脱缰的野马,骏猛狂野。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这样写道: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从这几句话中我们能看出,张旭的草书已经达到了能用抽象的点画把艺术感受表现得淋漓尽致的境界,为常人所不能。这是因为在书法艺术中,他的字既保存了点画为主的用笔传统,同时又突破出来,显示出自己对于书法的理解和个人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