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喜深爱,如果我选择,我选择喜欢。因为喜欢更长久,更绵延,更适合一个人的暗自留恋,不张扬,不对抗,只是默默在一边。
真正的爱情是宗教、是信仰。是喜相庆、病相扶、寂寞相陪。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特别爱那个人。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爱的是那个自己想像中的人,或者说,爱上了爱情本身这件事情。更或者说,我们过于美化爱情这件事情了,它远远不如我们想像的美妙,更多的时候,它只是生活中的一件事物,也会渐次消亡。
所以,爱情,在天昏地暗时,你看不清这个人,因为满心里全是他,眼光局限到不能再局限。哪怕穿一身普通的运动装,他也哪里全是好。如果冷却下来,就如同喝了一口隔夜的茶。才知道,好多感觉,不过是自己堆砌起来,自己骗了自己啊。
永远和温暖。一个人开始相信永远、温暖并不珍贵,难能可贵的是内心遍布疮痍仍然坚信。特别是爱情。这样的人,值得敬畏。
你生生死死去爱,到最后才发现,你爱的,只是你一个人想象的爱情,与他无关。 可是,他却成为你心底的刺青,在你心里青着,一青多年。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吸引。有时,和金钱地位都没有关系;和最让人动心的相貌也没有关系。有的时候,找到爱情,是为了让自己和另一个灵魂更靠近一些,只因为如此。
喜欢一个人,喜欢他的以后——他的以后,发已如雪,身已老,时光赠他以呛人的金粉,不再风华正茂,红底金字的爱变成老绿,一切都生了绿锈。但你更爱,爱这个人的沧桑,爱这个人的清凉、爱他沙哑的声音、恰好的老去……喜欢他的以后,爱他大象无言,小安若素。
真喜欢这种说法。爱,不进入血液么?不进入灵魂么?
年轻的时候,大概总会喜欢一个人,写一些很厚的信,用红笔和蓝笔,信纸是精心挑选过的。朱红的印记,轻轻地放上自己的吻,以为这份爱很厚很重。其实,是自己最简单的心放在最年轻的风里,慢慢地吹着,是自己与自己的恋爱。爱上爱情这回事,或者是爱上了那段时光里的自己而已。
爱情,让人想着,然后用一辈子却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