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北地区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则民谚:“祁县的棚、太谷的灯,徐沟的铁杠爱煞人。”棚、灯、铁杠都是民间社火的表演内容,集中在正月十五前后进行。其中铁杠属民间社火中的抬阁类,采用铁木作原料,打制成奇巧的结构,由几个人抬着,把漂亮的少男少女绑扎在上面,表演各种各样的人物或故事情节,有时有音乐鼓点的伴奏,边走边扭,以奇妙的造型艺术吸引人。棚、灯则是以壮丽景象迷恋人,场面更为壮观。
祁县的棚,原是用来敬神的,与宗教祭祀有关,后来演变成一种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它始于清朝乾隆年间,兴盛于咸丰年间,并一直延续下来。棚大多设置在大街交通口上,先在街的两侧栽杆,高十几米,宽五十米至一百米,然后跨街搭彩色牌坊,挑着两三层飞檐拱角,彩饰精致。有的牌坊则不用柱,只靠墙,以几何结构叠楔支撑,盘旋而上。棚子罩满街道上空,上面饰有色彩斑烂的彩色花布,再挂上大红灯笼,格外鲜艳夺目。棚子不仅村子交通要道上有,而且东西南北各街上都有。搭棚之时,方圆百里的人都来观看,昼尽夕来,夜以继日,车马、游人络绎不绝。
当你在正月十五元霄之夜,走在太谷城内,就会看到大街小巷、店铺门前、寺观庙庵、大户小院都张灯结彩,华美绚丽。这时,一轮高悬空中的明月,与地上的万点灯火交相辉映,真是一片“火树银花不夜天”的动人景象。观灯的人们乘着新年的余兴,披着早春稍带寒意的晚风,摩肩接踵蜂拥而来,尽情地领略元霄夜这迷人的风采。
正月十五这一日,因为万民齐乐张灯结彩,所以称灯节;又因为家家吃元霄,故又谓之元霄节。关于正月十五张灯的习俗可以追溯到汉代。汉武帝时亳人谬忌认为“泰神”是天神中最尊贵者,其地位在五帝之上,奏请祭祀“泰神”,汉武帝是一位极相信神仙的皇帝,听了之后就立即设祭坛祭祀,并在正月十五这一天从黄昏开始,通宵达旦用盛大的灯火祭祀,场面颇为隆重,从此形成了正月十五张灯结彩的习俗。
到东汉明帝时为了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日夜在宫廷和寺院燃灯表佛,以示虔诚。这样,原有的道教神仙术与外来的印度佛教礼仪结合,形成了中外合璧的独特习俗,增加了新的文化内涵。隋朝初年,隋文帝倡导节俭治国,对元霄节民间大闹灯火予以禁止。到唐代又特许驰禁,放三夜花灯,尤其是唐睿宗时制作了灯轮。唐玄宗更高一筹,出现灯树和灯楼,花灯品种繁多,花样翻新。
宋代灯节期间,皇帝“与民同乐”一起观灯,形成了特有的礼俗,放灯时间也由唐代的三日延长到五日,从正月十四到十八,灯笼制作更加豪华。到了明代,元霄节放灯从正月初八到十八,延长为十天,据《帝京景物略》载,明代京师东华门外已有了“灯市”,贵贱相杂。清代又改为从十三至十七计五夜,并把十五这天夜晚称为正节放灯。民国至今一般为三天,而十五日为正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