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结婚这一天,新郎须带1只羊.30斤酒到女家,女方父母要给新郎换一身新衣服,有的还要给新郎一匹马和全套鞍具。要宰一只羊摆酒席,尽情欢乐歌舞。之后,新娘坐篷车由同姓已婚妇女数人陪送到新郎家。到新郎家后,陪送的妇女要把新娘围好,不许男方的人看,待婚礼完毕客散后,新娘才能见婆家人。酒饭过后,陪送人要向男方所有在场的人详细地介绍陪送的嫁妆。新娘的嫁妆一般有新娘的四季衣服、篷车一辆及大小牲畜及家具等。之后,陪送人讲,“树原有根,人都有舅”,接着给新郎的父母赠送礼物,给新郎的舅父赠送礼物。待亲友散去后,要有一名陪送妇住一夜,帮助新娘安置新家。
自由婚。自由婚是母系氏族社会遗俗的传承,不过已由妻方居过渡到夫方居了。恋爱的双方商定婚期后,对女方的父母保密,由男青年回家告诉父亲要和谁家姑娘结婚。这时,男方父母便准备床、毡子,并搭一新的“歇人柱”,在其旁还要盖一“撮罗子”(简单帐篷),结婚的前一天,请一老妇住在“撮罗子”里。结婚当天狗一叫,姑娘就偷偷走出自己家的“歇人柱”,到和男人约好的地点,骑上马就跑。他俩回到男方搭盖的“撮罗予”后,由那老年妇女把姑娘的8根小辫,改梳成两根发辫,这就算结婚了。男方的所有亲族、邻居都来向新人祝贺,由专门祝福的老人在新人头上或肩上放一“哈达”。新郎新娘先要叩拜父母住的“歇人柱”中的祖先神和氏族神,然后拜火神,第三是拜父母。之后喜宴开始。
这时男方要派两个人带着“哈达”到女方的娘家,把“哈达”献在所供的神像前,同时叩头。女方父母便知道姑娘是偷着和人家结婚了,又装着生气,既而喝下来人敬的酒,表示同意。这时女方父母要摆酒席,男女双方亲友都参加,酒席上男方要给女方父母一匹马、五只羊、一头乳牛。
在婚礼中男女双方的青年还要举行抢夺新娘的枕头、抢夺羊耳朵、抢夺女方故意“偷”的酒盅或碟子的仪式,使婚礼的喜庆气氛达到高潮。
鄂温克族中有在野外举行婚仪的习俗。婚仪前,要在清理过的河滩谷地上燃起一堆称为“欢乐之火”的篝火。当举行结婚仪式时,人们把新郎新娘从“撮罗子”里簇拥到篝火边,并以火为中心围成一个半圆圈,由一位主持婚仪的长者宣布婚仪开始。先由他用桦皮杯斟酒两杯,交由新郎新娘泼在火里,表示对火神的献祭,接着再斟酒敬双方父母,之后全体跳“欢乐之火”舞。舞后,新郎新娘到岳父家度初夜,次晨女方送行,新娘要把她的驯鹿群带到新郎家,至此成为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