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大火扑灭后,村寨头人立时安排本寨未遭火灾的人家烧饭,准备慰劳外寨的救火乡亲。他们在路口摆上一箩箩糯米饭和酸鱼,凡外寨救火者回去,皆送给一团糯米饭和一块酸鱼,以示慰劳和感谢。
从前,对于失火者,各地村寨都要按村规民约给予处罚。有的村寨规定,如系不慎失火者,通常是将其所喂养的猪、牛杀了,煮来给全村老少吃一顿,以示向全寨父老乡亲赔情道歉——当然,倘若失火者的牛、猪被烧死了,村民也只好宽大了事,如果有人胆敢蓄意害人,纵火焚烧别人的房屋,殃及全寨村民,对这种纵火者,如当场抓获,本人又供认不讳,经寨老议决,可以当场处死。若是事后查出来的,亦要处以极刑,以杀一儆百,保障村寨安宁。当然,这种事在民风淳美的苗乡侗寨,是极其罕见的。再说,如今若发生此类刑事案件,当然是由司法部门来调查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