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鼓社”(苗语称“江略”)是由若干个具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家族组成的居住于一个大寨或相邻村落的人们的集团。一个鼓社其实就是一个父系大氏族。这种组织盛行于黔东南苗族地区,在近、现代苗族社会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鼓社的构成,小的十几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立一个鼓敬祖。一个大宗族有许多支,因而出现许多兄弟鼓社(苗语称为“打江略”)。这种分支鼓社,多以村寨为单位,村内只设鼓头一人。祭祖时间(同时也是换届时间)为三年或五年、七年。
而大鼓社往往根据鼓社规模设鼓头五人或七人、九人,每十三年举行一次大型祭鼓(祖)节,亦即鼓头的换届选举大会。
大鼓社内设有作为一社之长的鼓头、主持祭鼓仪式的歌头(礼歌师)、召集鼓社会议并安排座次的桌头、负责对外联络并接待客人的礼头、主管祭祀中杀牛仪式的武头、主管农事安排的活路头、主管安全保卫或战时担负军事指挥的护头、专管行政命令下达的护尉、主管鼓社花费的粮头,这些头领合称“鼓社九鼓头”。
鼓社由十三年一届的“鼓社节”大会选举产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选举出来的大鼓头(一社之长),都要经过全宗族的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其余鼓头,可由群众推选,也可由大鼓头提名、群众讨论通过。在紧急情况下,可由少数几位鼓头决定和处理社内事务。鼓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社员大会,即十三年一届的鼓社节,届时男女老幼都要参加。
鼓社具有组织家族复仇和军事行动的职能。当因人命案、强奸案及争土地、山林、基地等与外族发生冲突时,鼓社成员要进行复仇。而历代发生在苗族地区的农民起义,都是在鼓社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如清代成同年间著名的张秀眉起义,就是在掌梅里以鼓社杀牛祭祖的形式号召起来的。
近代以来,黔东南地区仍盛行鼓社组织,并如期举行祭鼓大典。贵州其他地区的苗族也有鼓社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