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是中国民间和道教信奉的守护城池之神。《说文解字》云:“城,以盛民也”,“隍,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日隍。”《周易通义》有“城复于隍”之语。“城隍”一词连用,首见于班固《两都赋•序》:
“京师修富室,浚城隍。”古代建国,范土为城,依城凿池日隍。城隍之名,即本于此。
城隍神的奉祀,渊源悠久。有史可考者,约在南北朝。民间奉祀城隍最初以为城池、地方的保护神。从隋唐开始,各地逐渐以“正人直臣”或有功于民者为城隍神。唐代奉祀城隍神已较盛行。宋代城隍祭祀已纳入国家祀典。
元朝继承宋代的祀典。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元大都建成,立城隍神庙,设像祀之,封为佑圣王。元虞集《大都城隍庙碑》日:“自内廷至于百官庶人,水旱疾疫之祷,莫不宗礼之。”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加封大都城隍神位为护国保宁王,夫人为护国保宁王妃。城隍神夫人之封赐始见于此。城隍神的职责扩大为护国安邦,调和风雨,成为国家的守护大神。
明代城隍神信仰趋于极盛,庙宇遍及全国。朝廷下令各地城隍按行政机构建制。城隍庙的规模也模仿各级衙门建造,俨然形成完整的阴间王朝官吏系统。《大明会典》卷九三载,每岁仲秋祭都城隍神,“遣官诣庙致祭,国有大事则告。”明代府州县新官到任,必先宿斋城隍庙,以与神誓,求其护佑。城隍神亦执掌阴司冥籍,并负有监察官吏之责。
清代继承明制,崇祀城隍。每岁仲秋祭都城隍。每月朔、望有司诣都城隍庙上香,二跪六拜,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道教至迟自唐代起,奉祀城隍。它因袭民俗,亦视城隍为保护地方的神灵,主管当地水旱疾疫及管领亡魂。杜光庭删定的《道门科范大全集》规定,祈求雨雪斋仪中,启请神灵之一即为城隍社令。南宋吕元素《道门定制》有“城隍牒”,关照城隍将所管亡魂押送坛场,听候超度。明代道教经典《太上老君说城隍感应消灾集福妙经》,将城隍神的职责概括为,代天理物,剪恶除凶,护国安邦,普降甘泽,判定生死,赐人福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