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说法是,1959至1975年期间,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葬中出土了大批古代文书,近2000件汉文文书经过整理后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名字是《吐鲁番出土文书》。
当代学者张涌泉先生在所著《汉语俗字研究》一书中专门撰述了“数目用大写字探源”专题,在这一节文字中,他根据已经出土的材料,发现唐代武则天时代之前原来就已经有大写数字出现了,这说明,武则天并不是第一个发明大写汉字的人,例如阿斯塔那35号墓所出《唐麟德元年(公元664年)西州高昌县里正史玄政纳当年官贷小子抄》中说:
“崇化乡里正史玄政纳麟德元年官贷小子(“官贷小子”,是官贷小麦利息的省称)贰斗,其年十二月叁拾日。”此抄载称,麟德元年十二月三十日,崇化乡里正史玄政向仓史交纳了贰斗官贷小麦利息;再比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587年)六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有“都合买马壹匹,用银钱肆拾伍文”字样;《北凉玄始十一年(422年)马受条呈为出酒事》中有“合用酒柒斛”字样。
这些大写数字都出现在武则天正式登基当皇上之前,这说明大约到了南北朝的时候,人们就已经开始逐渐替换了原有的“简单数字形式”,都变成了大写数字,这个事情发生在距今1600多年以前。
所以,我们大家都能猜出来,大写数字的发明并非一人一己之力,不可能是武则天或者朱元璋一个人的功劳,它一定是通过长期在民间的使用和验证,确定了它的实用性、广泛性、和可行性才下令整理实施的。一直到今天,所有正式场合中涉及到钱和重要信息的数字都被人们用大写数字标明了,前后还会加上符号来限制前后的长度,这些都是用来防止在数字上做手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