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药发明以后,人们发现火药如果放在某个容器里燃烧还可能发生爆炸,便进一步发明了火药武器。
据记载,早在唐末昭宗天祐元年(904年),已经用火药来制作“灭火”向敌人射击。到了宋时,火药在军事上已经得到广泛运用。南宋初年,虞允文在采石矶大破金兵时,曾使用过一种叫霹雳炮的火器,这种火器是用纸筒装石灰和硫磺制成,点着后先升空再降落爆炸,石灰烟雾四散,用于迷惑敌方人马。
到了明代,这种爆炸型的火器更得到广泛的发展,并从地面发展到地下和水下,出现了地雷和水雷。
火药在燃烧和爆炸时会产生大量气体,于是人们利用这一特点,使之沿某一直线方向喷射,利用其反作用力来推动武器向敌方射出,这就是抛射性火器。概括起来,它有两大类:一类是火箭类火器,一类是管状火器。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开始大量引进、仿造西式枪炮,因此,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古代火器便逐渐为近代枪炮所取代,退出了实战舞台。
我国早期的火药武器种类主要是:火箭、火球、火蒺藜。
北宋初年,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相当发达,武器的制造也不断改进。
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有个叫唐福的士兵向宋朝政府献上了火箭、火球、火蒺藜三种火药武器。
火箭是在箭上扎一个纸筒,内放火药,尾部引出引火线,点燃后,火药燃烧产生的火药气体,从纸筒后面喷出,利用反作用力推动纸筒前进;火球和火蒺藜都是火药包。火蒺藜的包中除了火药以外、还装着“铁蒺藜”。铁蒺藜上面有尖刺,菱角形。用火点着药线后抛出去,不但会燃烧,里面的铁蒺藜还会把敌人打死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