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就是登记户口的簿册。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秦孝公时,商鞅变法,在此基础上“令民为什伍(以五家编为一单位)”,五家为一保,十保相连,一人犯罪,十家连坐,此即后世保甲制的雏形。其他诸侯则先后采取了“书社”制,以二十五家为一社的,“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版图即户籍)”。
秦汉之后,户籍制开始制度化,如汉代每年八月实行当时称为“案比”(即人口普查)。普查时,以县为单位,逐门逐户核实居者的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等,然后登记造册,再派专员送交长安备案。这些资料是朝廷征税、征兵、派役的重要依据,是国家运行的大账簿。
户籍的重要性,我们从一个史实中就可看出:汉高祖刘邦在攻占秦都咸阳后,诸将大肆掠夺金银珠宝,刘邦本人也陷入了温柔乡中,唯独萧何,急如星火地赶到了秦丞相御史府,派重兵包围,然后令可靠将士将秦朝有关国家户籍、地形、法令等图书档案一一清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统收藏了起来。
按当时秦制,丞相和御史大夫除了军权外,几乎总揽一切朝政。萧何的远见卓识令刘邦感喟不已。这些律令图书档案,使刘邦对天下的关塞险要、户口多寡、强弱形势、风俗民情等了如指掌,为制定正确的方针律令找到了可靠的根据,为日后建立巩固的西汉政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汉代之后,户籍制度愈发完善。如唐代户籍包括户口、土地、赋役三项内容,登记得非常具体,每三年修订一次,各乡户籍在县、州、尚书省三地备案。宋代则分户口版籍和二税版籍,户口版籍有时简称版籍或户籍,又称人户产业簿、丁产等第簿或五等簿、五等丁产簿等;二税版籍又称税租簿、夏秋税簿、夏秋税管额帐等。
元朝统一全国后,居民按职业分为一般民户及军户、站户、匠户、盐户、儒户、医户、乐户、僧道、鹰房、打捕等十几种,分别著籍,称为诸色户计;一经定籍,即不得更易,世袭其业,承担不同的赋役。
明朝洪武三年(1370),户部籍全国户口,置户籍、户帖。户帖格式由户部制定,颁行各州县,各州县照式刻印。十四年,编制赋役黄册后,户帖逐渐废弃不用。黄册以户为单位,所编皆民户,又名民籍黄册,一式四份,在兵部与所在省、府、县各存一份。黄册每十年重造一次,依据旧册,重填各户人丁事产的变迁。
清沿明制,以丁口定赋役,户籍编审约为五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