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举制度始于唐朝武则天,兴盛于明清两代。
武举考试设七个科目,且各有具体标准。一为长垛,即远距离徒步射箭;二为马射,即骑在马上射箭;三为马枪,即骑着马使用长矛挑刺;四为步射穿札,即射箭穿透铠甲;五为翘关,即举重;六为负重,即背米五斛,行走二十步;七为才貌,即身高六尺以上,说话流利,应对清楚。
这七项中的前三项是评定优劣的主要依据,皆以优秀不失者为上等;后四项属应具之条件,基本达标即可。
武举考试仿照文举,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一为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为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为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为殿试,通过殿试的武进士共分三等,称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第二名是武榜眼;第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进士及第”资格。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
武举的开设,使众多的习武者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尚武之人与时俱增,城镇乡村比比皆见。因利于军事人才的选拔、边防的巩固,故而继唐之后,武科成为常制,为各代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