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科举考试最常见的作弊方法有三种:
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
二是夹带考试经文(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入内作弊。
三是请人代考。
针对贿买,武则天时曾采用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一做法在宋朝以后成为定例。
宋朝时,又发明了誊录法,即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使得批卷者不能通过笔迹来作弊。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作暗号。
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又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
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唐朝时,科举考试已设有卫兵,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
但是,夹带经文的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
对此,明清的科举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卫兵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确规定。
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被发现者除了取消其考试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写有详细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但是代考作弊亦没有被完全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