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方话。是以北京话为代表的汉族共同的基础方言,北方各省及南方的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地的大部分语言都属此语系。
2、吴语。又叫江浙语,以上海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8%强。
3、湘语。也称湖南话,以长沙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5%。
4、赣语。也叫江西语,以南昌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2.4%。
5、客家话。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主要分布于粤、佳、闽等省部分地区。全国4%的汉民使用这一方言。
6、闽北话。以福州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1%强。
7、闽南话。以厦门话为代表,分布闽、粤一带和台湾大部分地区,使用人口占2%。
8、粤语。也叫广东话,以广州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