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起源于古代农业生产,最初是伴随生产劳动和农事节令活动而产生的一种自发性、模仿性的简单舞蹈,表演场地不受限制,田间地头、村庄街巷都可施展身手。据清代吴锡麒《新年杂咏抄》载:“秧歌,南宋灯宵之村田乐也。所扮有耍和尚、耍公子、打花鼓、拉花妹、田公、渔妇、装态货郎、杂沓灯术,以得观者之笑。”可见秧歌至少在1000年前就已成为相当成熟和完备的广场艺术形态。
秧歌的表演形式可分为地秧歌和高跷两种。地秧歌是徒步在地面上歌舞,高跷亦名“踩高跷”,双腿缚以木跷,双脚踩在木跷上歌舞。秧歌表演,一般由十余人到数十人组成,舞者扮成生活中各种角色和神活传说及文学故事里的各种人物,手执扇子、手帕、伞、鼓、棒等道具,边舞边走。这种原始的形式至今在山西广大农村保留并流传,每逢正月十五元宵节,是人们在城乡广场观赏秧歌表演的火红日子。
山西的秧歌,以祁县、太谷、沁源、武乡、襄垣、朔县、孝义、汾阳等地最为闻名。祁太秧歌也叫晋中秧歌,以唱小曲为主,曲调多至300余个,常唱不衰的有《拣烂炭》、《卖烧土》、《捡麦根》、《卖樱桃》、《走西口》、《十二月》、《珍珠倒卷帘》、《绣花瓶》、《打冻漓》、《踢银灯》、《小赶会》等;晋中秧歌发展到后来,加入了许多生活情节,叙事性增强,表演趋于程式化,逐渐向地方小戏过渡,传统的晋中秧歌小戏有《张随卖布》、《起解》、《借粮》等,其音乐风格特点是高亢粗犷、豪放明快。
襄垣、武乡秧歌也己逐渐向戏曲过渡,唱腔有快板、慢板、哭腔等简单的板腔体式。朔县秧歌舞蹈丰富,男角称“踢鼓”,女角称“拉花”,当地也叫“踢鼓子秧歌”。表演时,“踢鼓”引路,每一“踢鼓”后面跟一“拉花”,队形单引场有“小五柱”、“单盘”、“满天星”等;双引场有“剪子股”、“十字梅花阵”等。
宋代以后,秧歌活动更加盛行和发展,民间称之为“闹秧歌”,并且同说唱、杂技、武术等民间艺术融汇。明清两季,山西商业繁荣,秧歌借助商贾资助推动得到明显发展,逐步从田间、街巷走上戏剧舞台。如太谷秧歌在清代晋商的影响下,吸收了安徽凤阳花鼓、湖南采茶调以及四川、陕西、河南、山东等地的民间歌舞和戏曲形式的营养,使秧歌向戏曲化方向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清光绪年间,太谷贾家堡人高保昌邀请晋剧名角“二蛮旦”创办了“武秧歌”戏班,采用“老西调”演出了《翠屏山》、《杀嫂》等剧目,使秧歌走上了舞台。至此,太谷秧歌完成了“民歌小曲一歌舞一戏曲”的发展,成为晋中一带农村舞台上的一朵戏曲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