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口头文学不同于作家文学,也不同于专门艺术家的表演,其口传特点使这种文学具备了表演娱乐的性质。这是民间口头文学民俗性质的主要标志。
民间口头文学常见的表演活动有讲故事、说笑话、唱歌谣、猜谜语等。其中讲故事、说笑话必须是讲者已贮存了相当多的有吸引力的故事或笑话,讲者应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还要有适宜的场所和时机,有一定数量的热心听众。而符合这些条件的首先是家庭。家庭故事、笑话能代代相传,当然其中还包括聚居地区的邻里听众结成的自发故事活动组织。在大同小异的民间讲故事活动中,传承人(一般是长者)利用讲述,甚至表演形式,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对后辈进行德、才、情趣教育。
歌谣的传承活动也类似讲故事、说笑话,而传承方式有些不同。这种传承往往是通过生产劳动、社交礼仪等方式进行的。歌谣的传播性强于家传性,家传歌谣大多是儿歌、童谣等,如“摇篮曲”。而我国大量的山歌、牧歌、情歌都是在歌节、墟场等社交场合传播的。另一方面,歌谣可以即兴,而故事则不然。
歌谣有各种体例的唱法和表演程序,比如蒙古族的“婚礼歌”,就由一系列的歌谣组成,即序歌、劝嫁歌、迎亲歌、宴对歌、献茶歌、“沙恩吐”宴歌、送亲歌、婚礼仪式歌等。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和广西龙胜自治县还流行一种“酒歌”,经流传和发展形成了固定歌词和曲调,共有360行,1.5万多字,需一天一晚才能唱完这种婚礼酒歌。汉族也有流行在婚礼之夜演唱《十月怀胎》《洛阳桥》等婚歌的习俗。一般是婚歌唱完,婚礼结束。
此外,还有侗歌要唱七八个小时,它是正月出访外寨时演唱的歌。布依族的对歌多利用婚礼和“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及赶场时节对歌。甘南藏族中有举行传统室内歌会的民俗。主客双方对歌,盛装妇女跳舞,晚上唱情歌,男女各一边,先男唱后女唱,连续形成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