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就是促使两只公鸡相斗的娱乐。世界各地几乎都有斗鸡的娱乐传统,利用鸡形目的鸟(也有其他目的)在发情期好斗的特点,来进行比赛。我国春秋后期的贵族已开始有这种娱乐。例如鲁国季孙氏斗鸡,用草芥装备鸡毛,用金属装备鸡爪,结果导致比赛发生争吵。
到战国、秦汉之际,斗鸡开始广泛流行于民间。据说汉高祖的父亲在其故乡沛县丰邑里,卖酒卖饼,以斗鸡为乐。在汉代石刻、画像砖中也能看到有不少斗鸡图。
到了唐代,斗鸡成风,不仅是民间斗鸡,连皇帝也参加斗鸡。唐玄宗成立了皇家鸡坊,专门饲养、培育、训练斗鸡。每逢节日盛典时,在大庭广众中展示皇家的斗鸡,故有人称玄宗为“斗鸡皇帝”。
《全唐诗》提到“斗鸡”一词有50余处,其中把“斗鸡”与“走狗”或“走马”连用或对应的就有近10处,这项运动赌博性质明显,后代总是和不务正业联系在一起。《神鸡童谣》写道: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神鸡童”贾昌因善于驯鸡、斗鸡,深得玄宗宠幸,享尽荣华富贵。李白的《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此诗萧士赟云是伪作)》写道:“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杜甫的《斗鸡》写道:“斗鸡初赐锦,舞马既登床。”唐朝好几个皇帝都喜欢斗鸡,僖宗除了斗鸡还斗鹅。
斗鸡在明代还很盛行,甚至还出现了专门的斗鸡社。《陶庵梦忆》载:“天启壬戌间好斗鸡,设斗鸡社于龙山下。”这种民间斗鸡组织的出现,也可以说明了当时斗鸡的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