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历史典籍,所谓的正史是指《史记》、《前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朱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二十四本书,合称二十四史。
在二十四史中有记载的妇女,除了皇后、妃嫔、公主外,有标明姓氏的妇女共有901人,其中《明史》308人,《元史》187人,《宋史》55人,《前汉书》、《五代史》各只1人。《宋书》、《齐书》、《陈书》、《周书》等史册则一个人也没有。
这901人中有62人是重复的,所以实际上妇女只有839人。中国妇女向来以勤劳智慧而闻名于世,几千年来多才多艺的妇女何止800多人,只是正史没有记载下来而已。
这是由于历代撰写二十四史的作者,包括女作者班昭在内,都是主张男尊女卑的。只有《宋史》、《辽史》、《金史》的作者和元代的脱脱氏对妇女采取同情的态度。
脱脱,即蔑儿吉触氏,曾任元朝宰相,他在《辽史•烈女传》中说:“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得烈女之名,非本愿也。辽处北方,风化视中土为疏,终辽之世,得圣女二、烈女三,以见人心天理,有不与世道存亡者。”他当时能说此公道话,实属难能可贵。
明、元两代虽然记载女性的人数最多,其中多为烈女,这是因为当时特别主张“女为男殉”,而提倡贞节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