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宋初的官称是枢密使和枢密副使,若是职事官,那就是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之后就简单的只剩下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等了。
宋朝初年,宰相和枢密使绝无兼任的情况,后来跟西夏互掐,因宰相和枢密使不和,对西夏的用兵从根子上埋下了隐患。因此在庆历年间有过兼任的情况,且在战事结束后立刻叉恢复了分权的状况。即使到了南宋,诸如蔡京、贾似道一类的兼任都属于特殊情况,总体上来说,这种分权是为了防止权臣出现,但导致皇权的式微。
宋朝初期六部混乱得一塌糊涂。兵部的很多职能被枢密院划走了;礼部的活儿被礼仪院抢了不少;刑部同级的还有个审刑院,审官东院管文选,审官西院管武选,于是吏部和兵部很大一部分工作被分走了。三司使把户部尚书和户部侍郎该干的都干完了,而且还比尚书啥的官大,作为“计相”,地位仅仅在二府之下……好在到了元丰年间,六部全部按照《大唐六典》重新恢复到了唐代前期的编制,除枢密院外,其他各个机构一律废除。
虽然六部非常混乱,宋代的御史台一直沿袭了唐代的制度,分为三院,分别为台院、殿院、察院。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宋朝有个习惯,那就是如果御史中丞弹劾宰相,那么宰相必须辞职,并由副宰相升任为宰相,而弹劾成功的御史中丞则会转职成了执政,也就是枢密院的头头。之所以有这个习惯,是为了避免宰相和台长勾结,控制御史台打击政敌。
宋代的时候,一般都不置侍中和中书令,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执,也就是二府的头领,所以给事中和中书舍人就成了门下省和中书省的实际负责人。给事中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可以封还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因此两者虽然品位不过是正四品,但实际权力依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