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制度,产生以来就显示出它的生命力,尽管由于政治斗争的关系,经常遭到统治者的禁毁,但却始终没有彻底废除掉,一直延续到清末。
书院起源于唐末五代而盛于两宋。书院的设置,初期私人成立的较多,有的是私立官助,也有地方政府设立的,后来逐渐由中央令地方统一设立管理。但最能反映书院实质的还是私人或地方设立的。
北宋初期书院较盛,末期则逐渐衰落,南宋时再度兴盛,朱熹恢复振兴白鹿洞书院是一件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其时书院甚多,仅《续文献通考》所载就有二十余处。最著名的有四大书院:即岳麓、白鹿洞、丽泽、象山四处。南宋以后的书院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书院与理学家讲学发生密切关系,如白鹿洞是朱熹讲学之所,而象山则是陆九渊授徒之地。二是若干书院不仅讲学,亦是纪念理学大师的所在。如建阳的考亭书院是纪念朱熹的,丹徒的濂溪书院是纪念周敦颐的。
元代书院亦颇兴盛。南宋的一些学者,入元后不仕,退而建书院讲学,元统治者也千方百计地利用并控制书院。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2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好事之家输钱粟瞻学者,并立为书院。”(《续文献通考•学校考》)并由政府直接向书院委派山长。元代书院数量虽多但著名者却很少。
明代初年书院并不发达。大约在正德年间(十六世纪初)书院才逐渐兴盛起来。明代书院的发展,受到王守仁、湛若水等大师讲学的大力推动。他们不仅自己建书院,而且其徒为扩大自己学派的影响也四下设书院,从游者殆遍天下。各学派都重视自己的学说和主张,因与朝廷上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有牵连而遭到四次毁废。这在中国书院史上是重大的历史事件,尤其是最后一次,东林党人与当权太监魏忠贤的斗争,在中国历史上曾产生了深远影响。
清初,满族上层统治者为了加强思想统治,防止士人议论朝政,便下诏令:“不许别创书院,群聚结党,及号召游食之徒,空谈废业。”严禁书院的活动。直到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在清政权已比较巩固,社会秩序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才对书院实行了开放政策。清代书院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考课式,以学习八股文、应科举考试为主;二是学习古文义法的书院,如姚鼐的钟山书院;三是以考据经史、整理古籍为主的书院;四是以经世致用为主的书院。其后,书院日益衰败,至清末则逐渐改变为新式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