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教育制度是为剥削阶级的统治服务的。传说夏代开始有学校,到了商代,已经有了正式的学校。
西周时的学校教育有“国学”和“乡学”两种:设在王都和诸侯国都城的学校叫国学,国学分为大学、小学。周王的大学叫“辟雍”,诸侯的大学叫“泮宫”。
后来,每个王朝为适应当时经济和政治的需要,都建立了一套相应的教育制度。封建社会的学校类型,主要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封建官学制是从秦统一中国以后产生的,当时曾有“吏师”制度,即设有专门担任教师的官吏。汉武帝在中央设立最高学府太学,以五经博士为
教官,入学子弟叫太学生。隋、唐时,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的控制,设立了专门管理学校的机构国监。
由于隋、唐以后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学校逐渐成为科举的附庸。明代教育制度更加完备,中央学校有国子监和宗学两种,宗学是皇家学校,地方上有普通学校和专科学校。
除了官学,还有私学。它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在当时,起了突破官学垄断,使更多的人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到了唐、宋、元时期,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又促进了私学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后期,随着官学的衰落,出现了“书院”这一教育组织。书院本是唐代修书、藏书的地方,五代时具有了学校的性质,宋代书院增多,成为有名学者讲学的场所。所研习的内容,以儒家典籍为主,间亦议论时政,对学术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元代各路、州皆设书院。明、清书院仍盛,多数成为准备科举的场所。清末废科举,书院改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