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对货币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统一了全国的货币。始皇帝统一货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统一货币的规格,其二则是统一货币的比价,并且利用法律手段来确保货币的流通,这在中国货币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秦始皇首先改革货币的材料,在全国大力推行黄金、铜钱两种币种。《史记•平淮书》中所记载道:“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废除了原有的各种货币,如龟贝等。如按黄金重量支付,则单位为“镒”。而铜钱的法定重量为12铢,也就是半两,但是有关于“秦半两”钱的使用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
其次,始皇帝改变了货币的形状,推行秦国的圆形方孔钱,并废除了当时各国的刀币、布币等。这种形态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直到民国初年才被淘汰。再次,秦朝当时还规定,钱币的发行权专由政府负责,严禁私人铸造。无论所造出来的钱是否好,都应当一律使用,“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秦代的确十分注重运用法律来管理货币,并充分保证统一货币政策的实施。
秦朝虽然废除了刀币、龟贝等货币,但是其中布币的使用并没有禁止。从秦简上来看,秦的流通货币多为金、钱、布。在《金布律》中就曾规定:“布袤八尺,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钱十一当一布。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其中就对“布”的规格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不合格的不允许流通。
自西汉王朝建立以后,其货币制度在秦的基础上又做了些改革。汉初,由于战争刚刚结束,经济凋零,国家财政困难,无力发行大量的货币,只能解除秦时的禁令,允许私人铸钱。并且又将铜钱的重量减轻,发行重量由当时的5铢降到3铢左右的“荚钱”。黄金的重量单位也从之前的“镒”,改为“斤”,一斤相当于16两,也就是今天的250克左右。
在汉初币制一直没有稳定下来,公元前192年,也就是汉惠帝三年的时候,下令禁止民间私人铸币。直到吕后时期,这道禁令仍然还未废除,并两次发行新币,一次发行为八铢钱,一次发行为五分钱。文帝时期,开始着手稳定货币,健全法制。在这个时期开始施行“法钱称重”制度,规定在交易的时候,按照法钱的标准称钱币的总重量。
汉武帝时期,先后发行了三铸钱、武帝半两、元狩五铢、赤仄(侧)钱等。元鼎四年的时候,又发行了三官钱、重五铢等,这时武帝则下令“非三官钱不得行”,并将之前铸造的钱币全部收回并销毁,并禁止私人或地方铸币,将铸币权收归中央。从此,币制才逐渐稳定下来,并一直延续到隋朝末年。在这期间,王莽曾经改革币制,但最终以失败告终,东汉时又恢复五铢钱。汉代除铜钱外,还有黄金和白金等货币。当时,黄金与铜钱的比价为1∶10000。但因白金和黄金基本上不在市场上流通,后来终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