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元杂剧,但杂剧这个东西可不是从元代才能的。杂剧这个词可以追溯到汉代的百戏,即散乐。到了唐代被称为杂剧、杂戏。宋代的杂剧有两种,一种是以对白为主的滑稽戏,另一种是以歌舞为主的歌舞戏。
那时候的杂剧跟现在看的昆曲京剧不太一样,除了歌舞音乐,还有调笑和杂技穿插其中。更重要的是,那时候的剧很可能前后的情节是断开的,故事并不是完整的。虽然演员们都有装有扮,但是他们所唱的歌词都是第三人称而不是第—人称。所以若是让现代人看起来,那时的杂剧跟穿着cosplay的衣服唱书差不了太多。
宋代的杂剧分为四段,第一段为艳段,作为正文的引子;第二段和第三段是正杂剧,通常为两段,大概是一种雏形的故事演唱、滑稽说唱或舞蹈;第四段是杂扮,也叫杂旺、技和,主要就是调笑。杂剧里的曲子分为三种,断送是开演时候的开场曲,大曲用于歌舞,小曲就是民间的小调。
那时候的人记载的教坊里的杂剧是这样表演的:“杂剧中,末泥为长,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为两段。末泥色主张,引戏色分付,副净色发乔,副末色打诨,又或添一人装孤。其吹曲破断送者,谓之把色。大抵全以故事世务为滑稽,本是鉴戒,或隐为谏诤也,故从便跣露,谓之无过虫。”(《都城纪胜》)
当时的人有多爱看杂剧,从《东京梦华录》里就能一窥——二,在中元节,“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演《目连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为止,观者倍增”。这简直就与有大片上映的时候电影院里一票难求的景象不相上下。
还有一种叫做缠达,也就是叙事歌舞。一段缠达分为引子、短歌、尾声三段。然后被宋代那群非常喜欢身体力行来娱乐自己和娱乐他人的士大夫们喜欢上了,变成了致语、词与律交替出现、放队(绝句)三段式,配上深奥优美的歌词,缠达就变成了文人圈里非常流行的一种消遣方式。而在北宋末年,又发展成一种叫唱赚的叙事歌曲,也就是后来南曲的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