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制度。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白天,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有在聚会上以唱歌、跳舞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白天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时分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等具有代表性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他人不要干扰。
在摩梭人中,存在着一种“男不娶,女不嫁”的婚配关系。男女之间采用互相走动的形式来维持他们的婚姻关系,即“走婚”。
所谓“走婚”,顾名思义是走而成婚,一旦不走便不成婚姻,这大概就是走婚的最主要特点之一。所以各民族各地区尽管存在着各种形式的走婚,其名称也各异,但其性质还是一样的。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哪儿有草哪儿吃”,“哪个来访都欢迎”。
“走婚”的基本特点就是男不娶女不嫁。晚间,由男子主动走访女子,过偶居生活,事后悄悄返回。偶居双方各居母家,也不承担经济责任。所生子女一般由女抚养,血统从母,世系也按母系计算。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她(他)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和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
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梭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据统计,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如今,只有1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良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