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是以满族为首,东北各民族普遍信仰的原始宗教。在东北史籍中有关肃慎、挹娄、勿吉乃至清代的记载中,都可见到有关萨满教的活动。萨满教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早期多女巫。最早记载萨满教的《三朝北盟会编》说:“珊蛮者,女真语巫妪也。”“珊蛮”即“萨满”的意译,都是古通古斯语的音译,都是“巫”的意思。
据满族史诗《乌部西奔妈妈》中的解释,萨满更有“晓彻、通晓神意天使”之意。蒙语中萨满为“博额”或“波”,都是巫、神职人员的代称。萨满教认为世界分为三界:“天堂”为上界,诸神所居:地面为中界,人类所居;“地狱”为下界,鬼魔所居。而宇宙万物,人生祸福皆由鬼神主宰,信仰亦崇祀多神。认为神灵赐福,鬼魔降祸,萨满是沟通人神之间的中介,能为氏族消灾治病,求生子女,保护族人。故早期满族和蒙族在祭祀天神、祖宗,在战争、生产以及日常生活礼仪中都有萨满教的活动,并祀有神偶(如祖先神)神谕、神匣(装诸神的木匣)、神器等。
在萨满教信仰中,萨满在社会上地位很高,他们在古代既是宗教中的神职人员,又是氏族领袖,是政教合一的首脑。后世虽失去其政治首领地位,在民间信仰中地位也是很高的。他们穿着神裙,戴着神帽,身系腰铃。手击神鼓,口唱神歌,念念有词。在“栽立”(二神助手)配合下,跳神舞蹈,诸神附体。神来之时,萨满周身发抖(实是一种催眠术),或显异术,或有特异功能,非常人之所能。故萨满的传承不是世袭的。一般采用“神选”的方法,即要选择那些信仰萨满教而又通灵的,能跳神的,或神经异常之后能治病者。总之要求具备萨满“特殊品质”的青年男女为萨满传人,再经过特殊训练(如请神送神、走火池,挂大刀),在满族祭礼中表现出神的威风的人,才有资格做萨满。
在昔日满族萨满教祭礼中,可分为祭家神和放大神两部分。家神多指天神、农神、祖先神、部落守护神、佛托妈妈等神灵。放大神的神灵多指本姓已故的萨满神,俗称“太爷”。氏族英雄神俗称“瞒尼”神。还有动物神,俗称“野神”。努尔哈赤统一女真族各部后,限制各姓放大神。乾隆朝颁布《饮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大部分满族姓氏停止了放大神祭祀,只祭家神。祭祀时不戴神帽,模拟动物神、英雄神的精彩舞蹈,俗称“扣了大箱”或称“扣香”,亦几乎消亡。但吉林省有些满族姓氏如尼玛察氏、石克特拉氏、奚赫特里氏等仍保留了原来的大神,被称为“没扣香”的姓氏。
近年在松花江上游满族聚居地,仍能看到别具风采的野祭,有鸠神、首雕神、蟒神、鹰神、金钱豹神、野猪神、虎神及创业始祖神等。每请某种神,萨满即模拟某种动物的舞蹈,唱起歌颂某一野神的神歌。野神祭反映了满族先民渔猎时代的信仰,集中表现在“祭敖包”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