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是史籍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四库全书总目》的说法,最早将“正史”作为史籍类名的,是《隋书》。作为唐代的官修史书,《隋书》代表的是官方意见,也就是说,它是被官方认定的“正统”史籍。
“正史”究竟有多少,历代说法不同,宋代有“十七史”;明代有“二十一史”;到了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
所谓“二十四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
北洋政府时又增《新元史》为“正史”,于是又有“二十五史”一说。至近代,《清史稿》也被加入。由于变化不断,有人感叹道:“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
在如上“正史”中,除了《史记》、《南史》、《北史》等为通史外,其余大都为断代史,以纪传体的方式行文。
在纷纭的各类史籍中,“正史”的内容相对最为可靠,虽然其中不乏曲笔或隐讳,但权威性不减,原因是,它成文依据的材料一般都是最为原始、全面的。除此之外,编修“正史”的学者多是当时一流的专家,这对“正史”也是质量上的保障。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唐代以后的“正史”多为官方修订,并多由当朝宰相(或其他当权者)挂名,负责对一些敏感问题定夺、拍板,这亦是统治者操纵史笔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