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志体是以典章制度为中心的史籍体裁之一。在东汉以前(含东汉),有很多非独立成书的典章制度专史,如《史记》中有“八书”,《礼书》、《乐书》、《律书》、《历书》、《天官书》、《封禅书》、《河渠书》、《平准书》等,较系统地记述了汉武帝之前历代典章制度的概况。
《汉书》中则有“十志”,《律历志》、《礼乐志》、《刑法志》、《食货志》、《郊祀志》、《天文志》、《五行志》、《地理志》、《沟洫志》、《艺文志》等,较之《史记》的记录更加丰富。
东汉以后,与典章制度有关的专史开始出现,如《汉官仪》(应劭)、《汉旧仪》(卫宏)、《皇典》(丘仲孚)、《政礼》(何胤)等。
到了唐代,编纂之风一度盛行,典志书籍如雨后春笋,像《唐六典》(李林甫)、《稽典》(唐颖)、《太宗政典》(李延寿)、《通典》(杜佑)等,都为典章制度专史。
其中,杜佑的《通典》的意义非同一般,它创立了一种全新的史籍编纂体裁,即“典志体”(也称为“政书体”),也是我国第一部通史式的典章制度专史。其上起传说中的黄帝,下迄唐代宗,跨越千余年。到了南宋时,学者郑樵则别出心裁,编纂了一部纪传体的《通史》(后改名《通志》)。
《通志》并非典章制度专史,但后世史家亦颇为看重,将其与《通典》及元代的《文献通考》并称”三通”。到了清朝乾隆年间,朝廷还特设“三通馆”,组织学者续编“三通”,先后成书《续通舆》、《续通志》、《续文献通考》(简称“续三通”)、《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简称“清朝三通”)。原“六通”加上此“六通”再加上民国时刘锦藻的《清朝续文献通考》,我们今天能看到的共有“十通”。
这些典志体史书是今人了解古代典章制度及其演变必不可少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