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年体是我国最古老的史书体裁之一。所谓“编年”,就是按照时间顺序来记载历史事件的始末。该体裁的出现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相传孔子撰写的《春秋》即是鲁国的编年史;史籍《竹书纪年》也是先秦编年史。
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因为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
历代纪录“别史”都多有采用这一体例,如汉魏以后历代帝王的起居注、实录,以及荀悦的《前汉纪》、袁宏的《后汉纪》、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毕沅的《续资治通鉴》、夏燮的《明通鉴》等,都采用了编年体。
编年体以时间为线索,符合事件本身的演进规律,有着线索分明的优点,能从时间、空间上给人以整体的历史概念,但其缺点也很明显,由于是按年月记事,而同一时间发生的事往往有很多,如按照时间顺序来叙述,那么某一历史事件在记叙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会被其他同时发生的事所打断,这就造成了一件事前后割裂、首尾不连贯的结果。
以编年体巨著《资治通鉴》为例,它在讲述南北朝的“侯景之乱”时,中间就穿插了很多与此无关的人和事,读者必须耐心按年月读完,才能得知侯景作乱的来龙去脉。
另外,由于这种体裁以时间为中心,对人物生平、典章制度和文化的叙述多过于简略,而且割裂,年代不明的事甚至无法写入书中,往往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和典章制度的原委也难以交待清楚。正是由于编年体本身的不足,所以历代修“正史”者多有变通,不再依样画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