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系亲属称谓与妻系亲属称谓都是对配偶的亲属的称谓。从这种称谓行为发生和形成的由来的角度而言,二者有共同的特征,即称谓人与称谓对象之间的亲属关系不是自然形成的,既无生物性联系的血缘基础,又无社会性接触的生活积累,双方亲属关系的确立依靠中间媒介即配偶,称谓语的确定也主要以配偶与称谓对象的关系为基准。
两种称谓是同一种性质的称谓,这是从两性平等结合导致了姻亲称谓的角度来说的。现代城市中的很大一部分姻亲关系接近于这种情形:男女结合后即单立一个小家庭,各自与对方家族的关系是基本对等的;妻与丈夫家族接触的多少同夫与妻子家族接触基本对等的;妻与丈夫家族接触的多少同夫与妻子家族接触的多少没有明显差别,即现代城市婚制倾向于既非从夫居也非从妻居,这使妻与夫在“称谓人——配偶的家族”这个关系框架中的位置趋于等同。
与之相对照,可明显见出传统社会中夫系称谓与妻系称谓的发生机制和文化内涵是不同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及其它部分地区的夫系称谓与妻系称谓的构成和运用状况做具体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