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的看法是:清朝奉行“海禁”,“矿禁”,维护了小农经济的统治地位,既而发展成闭关锁国的政策。其实,清朝并不是你想象中的保守。
当时还是保持着对外贸易的,只不过当时实行一口通商,由广州十三行垄断所有的对外经贸。作为全国唯一的通商口岸,广州是极其繁华的,每日从广州出发销往各国的货品很多,包括瓷器,茶叶,丝绸。在欧美国家都非常有市场。
乾隆对西方也曾非常热情。1776年,像当年宁波一样,广州发生外贸纠纷:倪宏文赊欠英国商人货银万余两无还,当地巡抚只是将倪宏文处以“减等拟徒,援赦杖责”。乾隆看到报告,认为“殊属宽纵”,要求刑部从严处理。刑部批评广东地方保护主义:
夸倪宏文拖欠夷商货银,数至盈万,实属有心诓骗远人,非内地钱债之案可比。至所供落价亏本,及赊与客贩、舟覆货沉等语,均系狡词支饰,岂可凭信。
结果“改拟杖流监追”,即不仅要杖责,更重要的是得赔偿人家的损失。这还不够,乾隆又亲自批示,批评那位广东巡抚“平日尚能认真办事,何以审拟此案荒唐若此”,将其“着交部察议”。同时进一步要求:不仅当事人倪宏文得赔,相关官员也得“按数摊赔”。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呢?
乾隆解释:外国夷商,贩货来售,内地民人,与之交易,自应将价值照数清还。若因拖欠,控告到官,尤宜上紧严追给领,并将拖欠之人从重究治。庶免夷人羁滞中华,而奸徒知所惩儆。
乾隆还强调:“地方官庇护内地奸商,而令外夷受累,屈抑难伸,其事实乖,殊非体恤远人之道。”乾隆公正处理此案,目的是怕洋人在中国久留,但也注重对外的商业信用。因此我想:要是能坚持以这样的原则对待国际贸易,很可能不至于后来发生鸦片战争,而我们今天社会的商业信用也许比西方更好。
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的乾隆是非常乐意和他们做生意的,必竞人没有那么傻和钱过不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