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始文化类型遗留了许多母权制时代的影子,从各地民俗、仪式、口头传唱、文献资料、巫术技艺中,我们都可以看出其作为“母权”的伟大价值表象——生殖功能。例如:
云南永宁纳西族有一习俗,即妇女生产后的第三天要举行“拜太阳仪式”。与其他民族不一样,纳西族人把太阳看作是一个女人(大多数的民族神话中的太阳神都是男性),天上以她为最大。只有太阳存在,才有万物的生产和生长。人也不例外,没有太阳便不能生殖,所以生了小孩必须拜太阳。
侗族的“萨神崇拜”(女性崇拜)也与太阳崇拜联系在一起来表示生殖功能。贵州黎平、广西龙胜、湖南通道等地的侗族把举行祭萨神的活动定在黎明,只有成年的、有生殖力的妇女方可参加。在太阳出来时,他们围成圆圈,朝向太阳跳起古老的“庆闷官”,以祈求太阳之神赋予她们旺盛的生殖能力。这种把自然界的伟力太阳意会为女性象征本身就表明了在高原文化类型中强烈的“女性意识”。
贵州榕江的水族妇女在生育第一个孩子时要举行仪式,其中有一细节意味深长,即从此在屋内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母神位”。这一切很能说明问题,即女性被加以崇拜时,其“生殖”功能的意义便格外地被强调着。功能和价值总是同时聚现的。
总之,生殖功能是女权制的法宝之一。神奇的功能能创造神奇的力量。
以女性为主体的神话意识格外地强调女性的自身价值,生殖功能被置于文化放大镜中被加以放大,以突出其雌性的伟力,这虽不是原始人类有意为之,却是神话意识的结果。
最使我们发生趣味的是,神话所述的始祖群永远都是妇人出现,她有时被弟兄伴着,有时被图腾兽伴着,未偿被丈夫伴着。
有些神话明显地描写初始女祖传种的方法。她最初传嗣的方法,是不小心赤露于雨中,或在山洞里仰卧着,被石钟乳穿伤,或在水中浴身,被鱼咬破。她就这么被大自然开发了之后,一个魂灵小孩就要钻到她的子宫,使她受孕。因此神话所显示的,不是父亲的创造能力,乃是女祖自然的生育能力。
女性的生殖能力成了母系制的自然本钱。无论是受孕或生产都是女性自己的事,系无需男性的“单性生殖”。为了保持这种自然优势,女性们坚决把男性因素排斥出去,因为这种自然优势,为母系制社会中女权的无上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女性的生殖优势又直接导致了另一个优势,她们的后代在母亲的关照和哺育下成长,培育之恩所换来的报偿又为母权的进一步巩固作历史的铺垫,因为后代只会把这份恩德还报在母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