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通过众多的古代文学作品和众多的古装影视剧好象是看明白了:古代男子想娶几个女子都不犯“重婚罪?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古代一般官员想多纳妾也不是什么“寻常”的事情,而普通百姓,甚至是禁止“纳妾”的。
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里提到,“卿大夫一妻二妾”,除非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臣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
而且,那些有纳妾的资格官员们,也不是想什么时候纳就可以什么时候纳的。明代,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一下子减了一多半,即“额妾四人”;而且一生一般就是一次,除非无后,才可择二次。“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
除了妾这种合法存在的形式,古代同样有“包二奶”的现象。比如在唐朝,有人“置别宅妇”,这个“别宅妇”,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有的男人在外地做生意,为了解决“寂寞感”而“另起炉灶”;还有的就是家里的大小老婆们已经不允许再有人“加盟”,为了“和谐”只好安置在外面。
不过,唐初就有这样一段有名的野史趣闻:礼部尚书任瑰“包二奶”却是不得已的事情。因为当时是唐太宗给了他两个美女,这皇上给的“礼物”可不能不接受,但是任瑰家里的老婆可不好惹,愣是不准进门,把两个美女的头发快揪没了。唐太宗听说以后,就把任瑰的老婆叫来,给了她一壶酒,对她说,你老公都是三品官了,国家规定都可以纳妾的,你要是不吃醋呢,就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要是还吃醋,就喝了这酒吧,立刻就可以死。
任瑰的老婆接过酒来说,我们两口子同甘共苦这么多年,现在他混好了,就找别的女人,我活着也没劲了。说完就把酒喝了。不过,唐太宗给的也并不是毒酒,只是吓唬她一下罢了。事后,唐太宗对任瑰说,就你老婆这暴脾气,连我都惹不起,我看你还是给她们俩再另外安排个地方吧。
但是,人欲难禁。虽然古代官府对男子的性行为有种种限制,但不少人以“妻妾之礼制若废,则奸淫之兆兴”为由,想方设法游说朝廷上层,挖空心思娶妾、蓄婢、置别宅妇、“包二奶”。
在明代,虽然规定庶人之家不得畜养奴婢,但民间有钱的人家还是以找“帮工”“奶娘”等理由蓄养留用。而在明朝后期,不少男子登科及第后,多易号纳妾,时有“换个号,娶个小”一说。但作为老百姓就难以做到这一点了。
说到底,对于“包二奶”的现象,不论古代,还是现代,也不论是放开,还是严禁,恐怕都与平民男子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