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区,至少从明代就流传下来这样的风俗:立春的那一天,无论是皇室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除了吃春饼,都要“咬春”,那就是还要生吃萝卜。
旧时,北京宫廷中的“咬春”非常讲究。早上吃果茶时将大个的荸荠削去皮,切成片,片上贴着用苹果外皮刻的“三阳开泰”、“新春大喜”字样。
晚上吃萝卜。将红皮萝卜,刻上“福”、 “禄”、 “寿”、“延年益寿”等字样,透过红皮露出里面的白瓤,自然赏心悦目。用银盘端上,展示给众人表示喜庆后,再由小太监削皮切成条,各位主子们象征性地咬几口。这是因为,不管怎么说卞萝卜还是中看不中吃,真正“咬春”好吃的还是水萝卜。
而那时的平民百姓的“咬春”要省事得多:将一个大青皮萝卜洗净削去头,再用刀竖着切成条状至萝卜根须处不分开,使萝卜形成一朵半开的莲花状,用手握着根,谁想吃,谁就来掰一条吃。靠外圈的萝卜条是连皮带瓤一块吃。
北京人这种“咬春”的习惯与生活习惯有关。北方冬季寒冷干燥,人们要躲在屋里“猫冬”。猫一冬天,缺少运动,人容易憋出毒火,生口疮啦长眼疾的。而水萝卜有败火功效,所以人们就要用大自然赐予的绿色蔬菜调理自身,故此北京流传下一句俗语:“萝卜败火”。
另外,妇女们也认为吃萝卜可以解春困。“春困秋乏夏打盹儿,睡不醒的冬仨月”,春天爱犯困,对于妇女来讲,非同小可。因为当时,家中男性的鞋袜衣帽均出于妇女之手,妇女要“上炕一把剪子,下炕一把扫帚”,除了两顿饭以外,大部分时间要双腿盘坐在炕上就着窗户外的光线做针线活。长久的乏味劳动,更使人容易打盹儿,耽误做活,因此妇女就在手边放几块水萝卜,一犯困就咬几口,既能活动一下身子,又能用鲜凉萝卜去困,一举两得。
打萝卜出窖后,莫说白天卖萝卜的,路不绝迹,就是夜半也可听到胡同深处传来清脆的诱人的叫卖声:“赛过脆梨!”
由此可见,萝卜是一年里最早上市又是最大众化的蔬菜兼水果。可以说,甜脆鲜美的萝卜,就是北京的脆生生的春。
这样美好的时令鲜品,如果撤上盐或者熬着吃,那是多么不合适,费时费力糟塌了东西,还特别不好吃,真真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