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是清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此法起于康熙年间,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清朝入关之初, 战火仍在燃烧,百姓死伤流亡甚多。山河残破,经济凋蔽。且阶级矛盾十分严重,国内大小起义暴动数十起。清朝统治者为了招抚流亡,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政权,毅然抛弃了关外的赋役制度,看中了前朝曾经小试过的“摊丁入亩”制度。
摊丁入亩的具体做法是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这一赋税改革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摊丁入亩的主要内容:
1、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2、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3、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
4、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
摊丁入亩的历史作用:
首先,它抑制了土地兼并,使大量自耕农生存下来,为清朝的统治注入了强心剂。
其次,农民的赋役负担普遍均衡起来,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
最后,取消人头税,助长了人口的繁殖,客观上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摊丁入亩也有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
1、废除丁银制度不是通过直接放弃丁税银额而是以摊丁入亩的方式来实现,是以保证封建国家的利益为前提的,代表地主阶级根本利益。
2、地主往往通过增租的方式将丁银负担转嫁给佃农。
3、摊丁之后徭役制度虽从法令上废除,但徭役加派并未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