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日常风俗即是人们在长时间历史传承中约定俗成了的生活规范的总和。勿庸置疑,在这些习以为常的风俗中深深积淀了原始文化中的种种内容,二元对峙也当然会在其中被如实地表现出来。《摩奴法论》上说,为了正确地辨别行为,他(按指摩奴)还要划分出法与非法。他还把苦与乐、喜与忧、爱与恨、饥与饱、冷与热等对立体赋予众生。
在日常生活中,人类脱离不了用语言来交际的社会关系。语言学研究表明,人类在日常生活中表达思想的词汇反映最为突出的现象之一,就是正反概念的应用。诸如天/地,正/反、阴/阳、上/下、高/低、左/右、雌/雄、冷/暖、爱/憎、正确/错误、战争/和平、生/死、明/暗……,它们不仅组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概念和语词意义,也是神话(原始文化)中不断叠出的象征性原型。语词中的正反不过是曲折地从一个小小的侧面印证二元对峙律在生活中的一个缩影。
就习俗而言,大量的实据还是浸透在具体的生活规范中。一个突出的方面就是人类的两性生活(从概念到生活准则等)中的“二元对峙”素。“造物主在两性的结合体上赋予了最高层次的欢乐和原则,这个统—体的两性既互相吸引又不断扩张,从人类到动物王国,它创造出无尽的能量。”荣格(carl jung)从阿尼玛和阿尼姆斯的原型中挖掘出了两性的互补和重叠,在心理上对二元对峙律作了一个值得深思的扬弃。
他认为人具有二元的双重性,人格面具只是一个人公开展示的一面,即“外部形象”(outward face),而把男性的阿尼玛(anima)和女性的阿尼姆斯(animus)称为“内部形象v(inward face),阿尼玛原型是男人心理中的女性一面;阿尼姆斯原型则是女人心理中的男性一面。而男性中的女性无意识和女性中男性无意识成了互补关系,致使人们在心理上达到平衡。荣格巧妙地找到人类两性对峙在心理上所设制的障碍,并成功地寻觅到了人类在心理上平衡两性对峙的机制。
撇开心理因素不谈,在人类生活习俗中,婚姻从一开始就充当了两性对峙的绞拌机。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有人在解释性爱起源时引述了一个神话传说,据说在宙斯以前,一个人的形体是现在的两倍,由于宙斯害怕他们体力过强,决定将人分为两半。从此这一半永远追求着那一半,那一半也永远追求着这一半。
这怪诞的臆想也给了我们某些启示,人类在遥远文明的过去就苦恼着如何调和这不可逾越的性别二元对峙界限,于是他们认定婚媾便是自然和历史的和谐。不妨让我们看看贵州的布依族情歌是怎样从他们的祖先那儿学来的两性二元对峙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