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组成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现在我们不论读中文还是读外文,文章都有标点,这使我们阅读很方便,那么标点符号是怎么来的呢?
据史料记载,公元16世纪小马努蒂乌斯提出了一套正规的标点符号系统。主要符号源于希腊语法家们所用的小点,但常常改变其含义。希腊文中的问号(;)变成了英语中的分号。
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例如清代诗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一句就有七种解释方法。
不过,到了汉朝,中国已发明了“句读”符号,语言完整的一小段为“句”;句中语意未完,语气可停的一小段为“读”(音逗)。
宋朝使用“。”“,”来表示句读。明代才出现了人名号和地名号,这些就是我国最早的标点符号。
1897年,广东人王炳耀首先根据我国古代断句法,吸收我国新式标点,草拟了称之为“读之号、句之号、节之号、段之号、问之号”等十种标点符号。
到1919年,国语统一筹音会在我国原有标点符号的基础上,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提出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规定了12种标点符号,由当时的教育部颁布全国实施。
新中国成立以后,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归纳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于1951年刊发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从此标点符号才趋于完善,有了统一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