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文是一种文体,起源于汉末,形成在魏、晋,在南北朝时期盛极一时。六朝时,骈文被叫做“今体”、“俪辞”。而“骈文”一词的出现,则始于中唐文人柳宗元,他在《乞巧文》中称这种文体为“骈四俪六”,简称为骈文。其以四字六字相间定句,世称“四六文”。唐代科举以诗赋取士,其赋作即为源自骈文的律赋。唐代公文亦为骈文,即四六体。
骈文全篇主要是双句(即俪句、偶句),讲究对仗和声律,崇尚夸饰和用典。因为它能根据汉语文字的特点组成整齐美观的对偶句式,辞藻华美,色彩鲜丽,又注重声韵的和谐,再加上多用典故,使文章不那么直露,因此这种文体对我国文学的发展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南北朝时期的骈文,比之前朝,在形式技巧上显得更加紧密。不但要求把对偶句分类归纳为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类型;而且随着“四声八病”说的提出,在声律上要求平仄配合,并且在文句的字数上也渐渐趋向于“骈四俪六”。
起初,这种文体大都是由四四相对和六六相对的形式组成,如:“勇冠三军,才为世出;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丘迟:《与陈伯之书》)继而发展到四字六字相间的形成,如:“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滕王阁序》)世称之为四六文。四六文盛行于唐宋,后人作骈文大都采用这种方式,因此人们习惯上也将骈文称为四六文。
骈文注重形式技巧,有的文人往往为了声韵的和谐,而走入了形式主义、唯美主义的死胡同,造成了文风的萎靡和形式的僵化。因此,自唐宋以后,骈文在文学发展史上逐渐归于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