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正式书籍,是所谓的简册文献。古人把写书的竹片,称作“简”,也称为“策”。蔡邕《独断》说: “策,简也。”
另一种书写材料是木版,称作“牍”,也叫做 “方”。 《礼记》中说: “文武之道,布在方策。”古人说“方策”等于现代人说“书籍”一样。
策是同简相连的称谓,所以也写作“册”。 《尚书》、 《诗经》、 《左传》等古籍中,都曾出现“册”字。 《说文解字》里说: “册,符命也。”好像书札,一长一短相排比,用编绳札上,作为一种传达王命的东西。
一般说单片的称为“简”,竹制的为竹简,木制的称木简。后来为了区分,把竹制的称为“简策”,木制的称为“版牍”。简策主要用以写书,版牍主要用来写公文或画地理图。“版图”一词就是这样来的。但这种区分不是十分严格的,很窄的木牍也称作木简,也用来写书。
制作方法是先把竹木裁短,把竹子破成单片,称作“牒”,刮削平整,成为长方形的写书版。由于新竹容易生虫朽烂,凡制竹简,要先把竹子在火上烘干,叫做“汗青”,又将竹上青皮刮去,名为“杀青”。
因为竹简是用来写经史的,于是就把“汗青”借作史册之义。如唐代刘知几说: “头白可期,汗青无日”,文天祥《过零丁洋》诗: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吴伟业《圆圆曲》: “一代红妆照汗青”等都是借作史册之义。木制的刮平叫版,版上写了字叫“牍”,尚未制成版的叫“椠”,椠劈成了木条就叫“札”。
简策的长度,各个历史时期不尽相同。春秋战国时期,最长的简是二尺四寸,用以书写经书、国史和法律。郑玄注《论语》序文说:
易、诗、书、礼、乐、春秋策,皆二尺四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策,三分居一,又谦焉。可见儒学正统经书的地位, 《孝经》、《论语》二书当时还未提高到经学的地位,属子书,所以用短简写。战国时,八寸为一尺,因而把法律称作“三尺书”,把子书和传记称作“史书”或“短书”。汉朝的简,最长的二尺,其次一尺五寸,再次一尺,最小的五寸。
木制的版多用来写信,一尺长,故称 “尺牍”。一尺二寸的常用作写官府文告,称作“檄”。长五寸的,多用作凭证,称作“传”、“关照”,即出入关卡城门的凭证,小说里叫“腰牌”。
一根筒,一般都写一行字,最多三十余字,最少的八个字。通常在二十二字到二十五字之间。因此一篇文字就要用很多的简,而简就必须编连成册,穿连简册的绳子叫做“编”,有麻绳、丝绳、牛皮绳的区分,丝的叫“丝编”,牛皮绳的叫 “韦编”。孔子晚年喜读《易经》,由于频繁翻简曾把牛皮绳折断三回,故有“韦编三绝”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