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研究中,我们注意得比较多的是少数民族的汉化,实际上也存在过汉族的少数民族化(或称胡化)。如建立北齐的高氏,本是渤海蓓县的世家,乃当时华夏高门望族,然而数代生长于鲜卑,终于自认是鲜卑贵族。如《北齐书•杜弼传》载:显祖(高洋)尝问(杜)弼云:“治国当用何人?”对曰:“鲜卑车马客,会须用中国人。”显祖以为此言讥我。
瞧不起鲜卑人的治国本领,高洋就以为是讥刺他。这是一个没有改变姓氏的汉族人,他却以鲜卑族自居,很能说明问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生活的汉族人,受到少数民族文化的熏陶,遂改姓氏,成为土著民族的一分子,在史传中间有记载。如《周书•梁御传》:粱御,字善通。其先安定人也,后因官北边,遵家于武川,改姓为纥豆陵氏。高祖俟力提,从魏太祖征讨,位至扬武将军,定阳侯。
梁御的家族在他的高祖之前已经成为鲜卑族人,是典型的融入少数民族的汉人,后来又随鲜卑族的汉化,复归入汉族。
还有更早的少数民族化的例子,《北齐书•綦连猛传》载;綦连猛,字武儿,代人也。其先姬姓,六国末避乱出塞,保祁连山,因以山为姓。北人语讹,故曰綦连氏。
此人名字中的尚武气息,一望而知是游牧民族的骠悍风气。他“少有志气,便习弓马”,尔朱荣收他为亲信,看做鲜卑族的勇士。
北齐时独孤永业的改姓,是由于家庭的变故,《北齐书》本传载:独孤永业,字世基,本姓刘,中山人。母改适独孤氏,永业幼孤随母为独孤家所育养,遵从其姓焉。
可见在南北朝时期,民族杂居地区内,各民族之间的通婚是很正常的现象,也是民族融合的—条途径。
改姓氏是习染特定民族的必然结果,即使并非完全自愿的改姓也是如此。如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在西魏时期曾受赐姓,为大野氏,一直到隋文帝杨坚在北周执政时期,才允许其复姓李氏。而李家累世与少数民族通婚,高祖之母为独孤氏,太宗之母为窦氏(即纥豆陵氏),高宗之母为长孙氏,都是鲜卑族。这个家族对鲜卑族文化的感情,于此可以推测,所以朱熹认为李唐王室熏染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很不以为然,直斥“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辽、金、元三朝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虽然采用了不少汉族文化中的政治措施,也任用汉族官员联合统治,但仍坚持其民族的相对独立性。这样的—种立场,表现在姓氏问题上也很清楚,如金大定年间不准女真族人将姓氏译为汉姓(《金史•世宗本纪》)。三朝都屡屡把少数民族姓氏赐给汉族人士,此类措施无疑促使汉族中发生少数民族化的现象。当然,当时的民族对立情绪和汉族悠久的文化传统使这类现象减少到不为人所留意的程度,然而在史传中还是能够见到。如《日知录》载,明洪武元年诏,蒙古服、蒙古语、蒙古姓一切禁止。“禁不得蒙古姓者,禁中国人之更为蒙古姓,非禁蒙古人之本姓也。”由此我们可以得悉,在元代确有一部分汉人已经蒙古化,改姓氏是蒙古化的必要条件。
汉族的少数民族化,相对来说是形成中华文化的支流。但民族融合是一个双向交流的过程,历史上曾经熏染过汉族人民的各族文化,正是中国古老文化的组成部分。而汉族一部分人的少数民族化,也同样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考察民族融合中姓氏的作用,使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能够落实到具体细节上,从姓氏的个案中找到很好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