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酒,即加花椒(蜀椒)浸成的酒,它的饮用方法与屠苏酒一样。梁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有这样的记载,“俗有岁首用椒酒,椒花芬香,故采花以贡樽。正月饮酒,先小者,以小者得岁,先酒贺之。老者失岁,故后与酒。”
在正月初一即元日(或在除夕夜),晚辈向年长者祝寿,用盘子进花椒籽与酒,饮酒时把椒置酒中,这种盛有椒的盘具则称为“椒盘”。唐朝诗人杜甫在《杜位宅守岁》诗中云:“守岁阿戎家,椒盘已颂花。”可见,古人对于椒酒是十分重视的。唐朝徐谦益所撰的类书《初学记》中,有引用汉朝人《四民月令》的一段话,把此事讲得很清楚:“正月之朔,是谓正日……子妇曾孙,各上椒酒于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
汉朝以后此风俗虽有,但饮椒酒已不再限于祝寿之用,也有庆贺新春之意。宋人陈造在《闻师文过钱塘》诗中,就有。椒酒须分岁,江梅巧借舂”的诗句。随着时间的推移,椒酒的做法越来越程序化,不再局限于仅以椒浸酒。
晋人张华的《博物志》就有“胡椒酒法”,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也引录了北方的荜茇(即长胡椒,也叫荜拨、荜拨梨、阿梨诃他、椹圣、蛤萎、鼠尾)酒:“以好春酒五升;干姜一两,胡椒七十枚,皆捣末,好美安石榴五枚,押取汁……悉内着酒中,火暖取温,亦可冷饮,亦可热饮之。温中下气……此胡人所谓荜拨酒也。”